和氨氮浓度均值劣于五类

2017-07-22 09:22:44

  从上半年情况看,按照国家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》中五类标准评价,100个省控断面中,有6个断面COD和氨氮浓度均值劣于五类,较去年同期减少8个,较一季度减少3个。未能稳定消除劣五类水体的断面主要集中在5个市,其中潍坊2个,烟台、济宁、日照、济南各1个。 

  三、省控河流稳定消除劣五类水体工作情况 

  17市中,东营、潍坊、泰安、济南、滨州、临沂、济宁、日照、枣庄、德州、威海、莱芜、淄博等13COD浓度同比改善或持平,烟台、菏泽、青岛、聊城4市同比反弹,反弹幅度最高的是烟台,为27.0%;泰安、济南、东营、青岛、淄博、潍坊、威海、滨州、聊城、临沂、枣庄、菏泽等12市氨氮浓度同比改善,烟台、济宁、莱芜、日照、德州5市同比反弹,反弹幅度最高的是烟台,为156.1% 

  二、“水十条”考核指标完成情况 

  上半年,山东省列入“水十条”考核的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有49个属于优良水体,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0个,占59.0%;有10个属劣五类水体,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个,占12.0%;有27个断面实现了水质类别的跃升。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,除1个受地质原因影响出现超标外,其余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。41个近岸海域考核点位中,33个点位优良,占总数的80.5%位于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的166条黑臭水体中,已整治完成88条,消除比例为53.3%。总体来看,完成了“时间过半、任务过半”的要求。 

  上半年,84个省控断面监测表明,省控重点河流COD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22.4mg/L0.69mg/L,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改善7.4%20.6%。全省四大流域中,省辖淮河、海河和小清河流域水质持续改善,其中小清河流域氨氮改善幅度较大,为42.9%;半岛流域受五龙河、虞河、付疃河个别断面严重超标影响,氨氮平均浓度同比反弹34.3% 

  一、总体情况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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